上传日期:2023-04-21 浏览次数:次
2017年12月9日晚21时42分,珠海交警接到一个女子的诡异电话,女子惊说:横琴二路有一辆无人驾驶的“幽灵车”,竟然在路上慢性,车内无人。接到电话的交警都打冷颤,交警经验推断这是要出人命的节奏啊!
果然没过几分钟,就接到报警电话,出大事了!
惊魂夜之机场大巴时间:21时50分,林师傅开珠海机场汽车运输公司的粤C9××83号大客车来到横琴二桥,车上有7-8名乘客,大巴从珠海机场到横琴长隆的。林师傅当时想开快点早点下班回家,就在最左侧超车道行驶。一个突如其来的黑影出现在前方十几米处,当时乘客已经惊呆,乘客惊呼说:是个人,是个人。
由于车速过快,且距离过短,林师傅不敢贸然打方向盘,不然大巴会翻出侧道,车上乘客则性命不保。因此,林师傅不停的按喇叭,双手抓紧方向盘脚猛踩刹车,一身冷汗都冒到腿毛了。心喊:“快停住!快停住!”
瞬间!大巴已经出现在路人面前,林师傅眼看刹车刹不住车,此刻林师傅希望大巴能从路人身上跨过去,让轮胎不压到他!但事与愿违,原本平躺在路中的人,在大巴飞靠近他的刹那间,路人竟然厉鬼般的坐了起来!!!此时林师傅心都冷了!
“叭”一个闷声打碎了林师傅的心,一切又仿佛平静了一样,大巴一段距离后停止了!林师傅头脑一阵空白,双手猛拍方向盘,在电脑屏幕前的小编,都已经感受到林师傅此时此刻心中的绝望与呐喊!
惊魂夜之100米外的“幽灵车”高速交警与120火速赶到现场,路人被证实当场撞死!
血案现场,死者平摊在超车道上,血肉模糊,头部被撞得稀烂,只有大巴车头有凹陷,其车身完整!
距离死者100米外有一辆粤A丰田皇冠孤零零停止在应急车道上,车里居然还挂着D挡,油门未息车内竞空无一人,车门大开。
现场“幽灵车”给交警诸多个疑问!林师傅惊魂未定,将事情的经过一一告诉交警,承认自己撞了路人,但是没有触碰到上路的车辆。
经过种种迹象显示,交警推断皇冠小车是死者的,但是为何死者在路中间睡觉了?车上在百米外?难道是传说中的幽灵从中作梗吗?
惊魂夜之电话解惑谜案交警发现车内一台手机并没有解锁开机密码,手机里显示了多个未接电话,交警一一拨打回去。其中一电话邱某听到粤Axxxx牌,他断定是他朋友莘某的车。
邱某表示莘某原是自己的上司,10月份邱某在横琴找到新工作就离开了原来公司。事发当晚,莘某找邱某叙旧,并叫上朋友李某,期间莘某和李某各喝了一瓶40度的江小白。
邱某当晚值班所以没有喝酒提前走了,临走时邱某叮嘱开车小心,回到家中个自己报个信。21点左右打电话给莘某得知已经在横琴二路路上,邱某再次叮嘱。可是之后再打电话给莘某都无人接听。
惊魂夜之为何人车分离经过考察推测证实皇冠小车是死者莘某的,小车百米外?人在路中睡觉?交警通过血液检测莘某的酒精含量294.3mg/100mL,严重醉驾。
之前文中已提到,某女子报案在横琴二路,看见无人驾驶的小车在行走,也发现有个黑影在路中,吓得女子心脏扑通扑通的跳。出于好奇心的她透过后视镜,看见粤A皇冠小车还在移动。
交警结合大巴行车记录仪和林师傅、女子的说法,交警推测:莘某在行车道横琴二路时,纷睡醉酒的他已经无法正常驾驶,于是打开车门倒在路中,油门未息挂着慢挡D的小车直至撞在侧道栏上。大巴临近,莘某突然坐起被大巴爆头带走,江小白陪他走完了生命的瞬间!
惊魂夜之事故责任第一起事故:莘某驾驶车辆不正当行驶,撞在护栏上应负全责。
第二期事故:林师傅超速、不靠右行驶,危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,负次要责任。莘某驾驶在高速路驾驶,坐卧在路中以致发生交通事故,应付主要责任。
惊魂夜之“江小白”在珠海火了【不是别人看不起你,而是看不到你】@江小白 如此调侃的包装文案一语成谶!2017.12.9晚,在珠海横琴二桥上一名醉酒男士在超车道睡觉被机场大巴当场撞死,而他的丰田车在100米外撞上了护栏,没有熄火还挂着D档。
死者莘某是辽宁人在金湾上班,当晚喝了支小瓶装40度的@江小白 酒后的莘某为何从小车上滚落,又为何会在超车道睡觉?现在已无从得知。不过酒后驾驶,害人害己!一瓶@江小白 文案已情怀满满,能否酒驾警告也能吸睛满满呢?
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!害人害自,祸害两个家庭。
小编奉劝一句:喜欢喝酒的人儿都醒醒吧!
行人在高速上漫步 被撞死了 怎么判?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死,在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的情况下,应兼顾法律规定与法治精神,机动车驾驶人不负交通事故责任,但应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。
新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,违反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,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。在赔偿方面,可以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
拓展资料:2003年10月28日,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,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。
2007年12月29日,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的决定》,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。
2011年4月22日,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的决定》,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。
参考资料: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百度百科
行人在高速上漫步 被撞死了 怎么判?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死,在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的情况下,应兼顾法律规定与法治精神,机动车驾驶人不负交通事故责任,但应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。
新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,违反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,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。在赔偿方面,可以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。
拓展资料:2003年10月28日,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,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。
2007年12月29日,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的决定》,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。
2011年4月22日,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的决定》,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。
参考资料: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百度百科